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地方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医务人员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临床护理、医院药事、医院感染控制、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拟订全市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制定医疗事故和计划生育手术技术鉴定的管理制度;负责行业作风建设和管理;协调、指导、监督医疗事故的处理及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