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委托律师寻求法律服务--(三)律师事务所是怎么收费的?
发布时间:2017-06-28 13:34 文章发布者:法规处 浏览次数:28
委托代理协议签订后,当事人应到律师事务所交纳律师代理费及律师办案所需的文印费和差旅费。律师代理费标准应按省发改委、省司法厅联合制定的《吉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协商收费应是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签订。交纳律师代理费后,律师事务所应出具正规发票。律师办案所需的文印费、差旅费是根据办案的实际情况预先收取的,结案后多退少补,这项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向当事人出具票据。除上述所述费用外,律师事务所不得再以其他名目向当事人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