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出台了《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化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一、《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2009年至2016年,原文化部、原国家旅游局分别制定了《文化行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全国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以及配套文件《旅游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相关办法实施十多年,对规范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新修订版正式实施。2021年,《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印发。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标准化工作管理的法规文件。由于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政策基础、组织架构、覆盖范围和管理要求等相应发生变化,为了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基于文化和旅游领域原有的制度成果,结合文化和旅游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管理办法》,及时纳入最新的政策精神和管理规定。
二、《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管理办法》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发展需求和业务工作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的。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八条,包括总则、机构与职责、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以及附则等内容。其中,第一章主要明确标准化工作目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第二章重点厘清标准化归口司局、业务司局、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等工作机构职责;第三、四章详细说明文化和旅游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全过程的管理要求和程序。
四、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开展的原则是什么?
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导向;适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律和行业需求,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坚守行业安全生产底线;标准制定过程公开、透明,充分体现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充分体现科学性、规范性、协调性和时效性。
五、《管理办法》对于文化和旅游标准的管理要求是怎样的?
文化和旅游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对于各类标准的管理,应当遵循标准化工作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单位有关要求执行。
其中,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由文化和旅游部制定,因此,《管理办法》重点对行业标准的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进行了规定,明确了行业标准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发布、备案等流程和要求。
对文化和旅游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管理,《管理办法》中也都明确了相关政策依据、标准制定主体和工作目的,文化和旅游部依据法定职责进行指导或监督。
六、《管理办法》发布后,文化和旅游部在推动贯彻落实方面还有什么后续工作安排?
《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发布后,将在政策解读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图解说明、专家访谈、培训等方式进行宣传,组织相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强推广和贯彻落实。2023年3月1日起,文化和旅游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应根据《管理办法》开展。
后续将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关于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具体操作过程中的审核流程、时间节点、申报材料等细化要求,将在实施细则及每年印发的标准立项指南中明确。